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认为,新劳动法的出台导致中国经济发展止步于2008年,它大幅提升了分工合作的交易费用,包括低工资、社会保险等项目,无疑对工厂或商业老板增加很大负荷。
那么,设定低工资保障、企业为员工交纳社保到底是好政策?还是阻碍经济发展的“罪魁祸”?新劳动法要不要取缔? 接下来请看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对新劳动法的思考。
张五常 著名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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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地少人多,但先天智慧与文化传统皆得天厚的国家,要搞起经济,面对科技发达的今天,中国别无选择,要尽量放宽合约的自由选择,允许通过竞争来减低交易费用,让人力资源转到工商业与科技发展,或一切可以大幅增加分工合作而获利多倍的这些行业中去。事实上,这些方面的取向转变,从1994到2007这十三个年头,中国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从来没有见过的好。可惜跟着就未富先骄,发展止于2008年。
当2007年10月一位北京朋友寄给我那新《劳动合同法》的版本,说要在2008年初推出的,我一看内里的九十八条就知道如果真的执行,中国经改的大限必至!明显地,该劳动法是从西方抄袭过来,如果真的执行会全面地否决分工合作的合约安排,或大幅地提升分工合作的交易费用。
从2007年12月起我一连发表了十一篇文章,解释为什么该劳动法一定会打垮中国的经济发展,可惜皆如石沉大海,半点效果也没有。跟着北京在东莞严厉执行该法,悲剧有目共睹。再跟着是不执行了——好些地方干部招商时说明不执行——但该法仍在,投资设厂的人会怎样想呢?跟着的发展是,虽然地方政府不主动地执行,但打起官司法庭不可以漠视该法!到今天,该法明显地闯了大祸,但不改,显示着今天的利益团体的存在,是远超上世纪的八、九十年代。
一小撮压力团体的利益,可以导致整个国家出现很大的浪费。今天国家推出的新劳动法、低工资、社会保险等项目,无疑对工厂或商业老板增加很大的负荷,但我就是看不到对受薪的员工有什么好处。
以拉弗为的供给学派是走反凯恩斯的路,主要是主张政府减税。经过我提出的件工合约阐释,其主张变得豁然开朗:放宽合约选择的自由,从而减低分工合作的交易费用。政府要鼓励供应或供给那边,不要管需求,因为供应是为了需求 。不久前习近平先生提出他的“供给侧”,我还没有机会跟进。应该是英雄所见略同吧,因为鼓励供给,不管怎样鼓励,一定有增加需求的效果。
不管怎样说,2008年初推出的新劳动法北京一定要取缔,中国的经济才有可为。从1979年起我跟进中国的经济改革,一直到今天没有中断过。有这么的一个奇怪发现:凡是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新处理方法,皆不俗;凡是从西方抄回来的,皆灾难!先前我的想法,是炎黄子孙以为鬼子佬比他们聪明。今天我的想法是引进西方的蠢法对某些利益团体有助。
《新劳动法》tips:
《新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和旧劳动法相比,它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例如,它鼓励订立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更为严厉的罚则。但有些条款也备受争议,例如,它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按工龄补偿问题,这大大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