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市第十四届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4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全市全面免征堤围防护费。经静态测算分析,执行全面免征堤围费优惠政策,将惠及中山9万多户缴费单位,预计将为企业减负3.5亿元。
市地税局进一步落实免征堤围费政策,助力“供给侧”改革。一是力促政策出台。在上级出台全面免征政策前,根据 《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部署,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出台全面免征政策。二是参与方案制订。积极参与降低堤围费征收标准的测算调研,在全面分析我市企业负担情况下,拟定多个降费的预测方案,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三是全面做好免征准备。成立免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征管流程;通过“中山地税”微信公众号、中山地税门户网站及电子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开展宣传,务使政策家喻户晓。
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所有符合免征条件的缴费单位在申报缴费时均能自动享受减免优惠,全市堤围费征管情况平稳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