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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启动

   2020-08-20 吉林日报810
核心提示:吉林日报讯(记者刘巍)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公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助推吉林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对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预计今年10月中旬实现20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开展户籍业务“全省通办”是公安机关回应群众对“放管服”改革新期待采取的又一重要创新举措,是打

吉林日报讯(记者刘巍)为进一步提升吉林公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助推吉林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公安厅户政管理总队对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预计今年10月中旬实现20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

开展户籍业务“全省通办”是公安机关回应群众对“放管服”改革新期待采取的又一重要创新举措,是打破政务服务时间、空间限制,实现户籍业务“就近办、异地办、自助办”的有效途径。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公安厅于8月10日制定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方案》,对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即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将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全体户籍内勤民警了解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和系统操作要求,打造户籍业务“就近就便申请、数据归属不变、信息网上流转、群众立等可取”的工作模式,为全面启动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提供支撑。

据了解,全省公安机关预计从10月10日起全面实现“全省通办”工作。届时,企业和群众申办户籍业务时将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可在全省任意派出所提出申请,窗口民警通过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调用户籍地派出所电子户口专用章,实现出生落户(含超过6周岁补报往年出生)、夫妻投靠落户、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落户;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身高、血型、宗教信仰、监护人、职业变更更正;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户口簿次申领、户口簿丢失补领、户口簿损坏换领等20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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