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449个省级重点村获专项补助

   2017-03-17 1400
核心提示:为了更好地发挥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
 为了更好地发挥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将对449个省级重点村(含新增加的25个省级重点村)给予每个村4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补助,主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

  专项资金重点补助五类项目,即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村道、屯道、巷道建设;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村部建设项目;农户围墙大门建设项目。为了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要求所报项目要有一定的规模,每个村申报项目1—2个,不得超过2个。

  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各级农业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监管部门、各重点村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绩效目标制定工作。各重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绩效目标和指标,实施项目注重实际实用,项目规模不易过大,要量力而行。各市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重点村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吉林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求重点村要依据本村建设规划,科学提出2017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多方筹集资金,尽量配套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必须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验收、当年兑付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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