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创新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6-06-01 780
核心提示:近日,蛟河市教育局与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成立联合办公室,建
 近日,蛟河市教育局与蛟河市人民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成立联合办公室,建立联合工作微信群,创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中,在蛟河市人民法院设置家事法官,在蛟河市各学校设立法制辅导员。家事法官配合法制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和用法。同时,定期编印涉及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宣传手册,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提升家长的法制观念。法制辅导员可以参与涉及在校学生案件的审理及调解工作。案件审结后,与家事法官共同做好回访工作,了解案件裁判的履行情况,督促不积极履行裁判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此项工作机制的开创,将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增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实效性,推动蛟河依法治校、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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