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龙潭区山前街道新山社区举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11月20日)通过了全新的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内容涉及了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有待等老年人的相关权益。
为了使老年人能够了解并知晓此保障条例,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让老年人得知在自己的利益遇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让有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懂法、遵法,依照法律敬老、爱老、养老,提高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活动的开展不仅进一步增强了社区老年人的法制意识,也弘扬了我国的传统美德,使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的理念更为深入人心,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切切实实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