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发施行的《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针对人才引进培养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这无疑将成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浓厚的“双创”氛围、打造创业热土的“新动能”。近日,记者对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请其对各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词高层次人才
政策要点:对从事金融、信息(科技)、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健康养老、人力资源服务等重点发展行业的企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经市政府审核认定后,可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人才奖励或住房、交通补贴,并按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优惠政策享受在职称评审、医疗服务、社会保险、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待遇。
权威解读:长府发【2015】11号文件,对引进服务业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相关政策作出了详细规定。对新设立或从长春域外迁入的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比照我市引进人才的现行政策,连续3年每年给予一定奖励或住房、交通等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发展我市服务业新兴业态项目的,给予1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对服务业领军人才,可按其贡献给予高10万元的人才表彰奖励,对信息(科技)服务业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参照国家服务外包基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延伸阅读:近年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逐步增强,有效提升了人才队伍的整体规模,为重点产业提供了人才保障。目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3万人,汽车、现代服务业、物流、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占全市产业人才总量的1/3。
关键词人力资源服务业
政策要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支持专项。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发展。放宽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在我市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投资者可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对新设或迁入我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区域总部购买、自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补助。
权威解读:为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我市创业发展,加快形成外来企业与本土企业竞相发展、相得益彰的良好态势,我市在政策中次明确,对新设或迁入我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区域总部购买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经市政府审核认定,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200元/平方米,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自用未满3年的不得转让出售和出租,补助资金由市和机构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符合条件的机构,租赁2年以上的,连续2年按每月2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年度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和机构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
延伸阅读: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先证后照”“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政策,同时适当降低办理许可门槛,采取延迟注册资金到位时间和放宽从业人员取得资质时限等措施,确保人力资源服务业取得了较大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市人力资源机构数量增加到102家,同比增长34.2%。今年,我市将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即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企业,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表彰一批诚信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人力资源企业品牌建设;扶持一批创新业态的人力资源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竞争力。
关键词众创空间
政策要点: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一批服务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于新建、改造的创业创新项目,根据其规划建筑面积、建设法人单位自持物业比例、入驻企业产业集聚度等情况,给予运营补助、贷款贴息或投资补贴;支持各类园区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
权威解读: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形成集聚创业、组团创业、合伙创业的发展格局,是营造“双创”氛围的重要载体。我市对扶持创业载体建设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长府发【2015】11号文件,对落户众创空间和特色创业街区的企业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新入驻通过市政府审核认定的特色街区内的,签订2年期以上租赁合同且有实际经营业务活动、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企业(或商户),采取事后补贴方式,高给予连续2年的每月30元/平方米的房屋租赁补贴,每个企业(或商户)年度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和特色街区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对新入驻通过市政府审核认定的服务业集聚区、文化创意园区、创新创业中心内的,签订2年期以上租赁合同且有实际经营业务活动、按规定缴纳税收的企业(或商户),采取事后补贴方式,高给予连续2年的每月20元/平方米的房屋租赁补贴,每个企业(或商户)年度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和集聚区(中心、园区)所在区(开发区)各承担50%。
延伸阅读: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和创客空间建设,坚持疏通“赌点”、解决“难点”、打造“亮点”,通过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强化扶持,凝聚形成了举全市之力建设创业园的强大合力,各级各类创业园的服务对象覆盖了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妇女、农民工、军转干部等各类群体,涵盖了文化创意、科技、动漫等现代服务业重点业态和机械加工、生产制造等全市支柱及主导产业。目前,我市共有大学生创业园20家,其中省级创业园14家,市级创业园3家,县区级创业园3家。
关键词人力资源产业园
政策要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投资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的企业,根据其建筑面积、入驻企业、园区层次给予建设法人单位补助,对被新批准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对建设法人单位(或经营管理法人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投资补助。
权威解读:为实现人力资源产业快速发展,我市在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和优惠政策,其中很多具体扶持措施走在了全国前列。例如,投资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区)的企业,新建单体地上规划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建成后建设法人单位自持物业比例达地上建筑面积50%以上、入驻创新创业企业50家以上,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以上,经市和项目所在区(开发区)共同审核认定后,每年对符合扶持标准的建设法人单位给予运营补助(或贷款贴息)100万元;对利用现有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老旧商务楼宇和存量用房转型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产业园的,给予经营管理单位一次性200万元投资补贴(或贷款贴息)。
延伸阅读:目前,全国共有上海、重庆、宁波等6个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东北地区尚处于空白,而这一“空白”将被长春填补。自2015年以来,我市对筹建全国第7家人力资源产业园进行了详细论证,相关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今年年初,省政府制定的《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总体规划》,对我市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提出了具体要求,人社部原则同意在我市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按照规划,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将按照“项目是点,产业是线,经济是面”这一总体思路,以建设国家级、区域性、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厦为核心,加快构建以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核心园区为“一园”,以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产业分园为“多点”的“一园多点”产业园发展格局。
企业回声
政府对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按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给予资金奖励,这是对我们极大的鼓励!这有助于管理公司降低运营成本、壮大发展实力,并将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尽职调查工作中。政府的政策红利有助于我们募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有效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助力长春经济发展。
——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景营
政府的资金扶持是在为我们变相降低运营成本,为我们送来了缓解资本压力的 “及时雨”。新设金融机构于开业初期,在营业网点筹建、人员招聘及培训、引进设备、办公用房装修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净月榆银村镇银行从设立到运营,均得到了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其中包括开办费用补贴、新设网点补贴、涉农贷款补贴等资金帮扶,这使我们的整体收益得到了更有效保障,更增强了我们拓展业务、服务三农的信心。
——长春净月榆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范鹏飞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从2015年8月7日注册成立,到10月10日迁址净月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均得到了市政府、净月高新区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办公用房方面,给予我们免除相应房租费用的政策扶持,帮助我们顺利入驻净月金融服务聚集区。同时,在工商注册、金融政策指导、招商项目对应等方面均为我们提供了高效服务。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继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