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

   2016-04-29 1030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全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全市“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工作任务, 4月22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动员大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国君参加会议,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马利主持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各处(室)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各客运站站长、全市运输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代表等290多人参加此次动员大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

       此次创建活动内容包括:在公交(含轻轨)行业,开展“争文明岗位、创文明线路、树文明企业”系列活动,切实改变行业脏乱差的形象;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争文明服务之星、创品牌车队、树诚信企业”主题活动,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公路客运行业,开展“争标兵岗位,创模范客运站、树文明管理企业”主题活动,切实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终评选出“美长春交通人”。

       创建活动从4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4月22日),制定并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开展“争创树”文明服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二是组织推进阶段(4月23至日至11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教育培训,开展自检自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载体活动,通过行管部门考核评定、企业推荐、网络投票等方式选树先进典型。三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评选出的先进企业、从业人员、文明岗位、“美长春交通人”进行表彰奖励。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行业管理实际,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切实提升全市客运行业服务水平,打造一流交通运输客运服务品牌形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媒、信息专报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崔雪楠 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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