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高火险期以来,由于气温升高,风力较大,林内一直处于干燥易燃状态,加之春耕陆续开始,农事用火活动频繁。4月23日,桦甸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市广播电视台播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林业场站全力做好高火险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各地要正确处理春季造林与森林防火的关系,确保防火力量不削减。森林高火险期内,各乡镇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林业场站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加大巡护督查力度。组织包村干部、村社基层组织、林业场站护林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及距离林缘50 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进行严防死守,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遇有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所有巡护人员要进入防火巡护责任区不间断地进行巡察和火源管理,中午在巡护区内用餐,夜间在重点火险区村屯蹲点驻守。对于防火区内因点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行政问责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要进一步增强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林业场、站的电台执机员接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护林人员和村社负责人,按照当日火险等级悬挂预警旗,引导林区广大社会群众自觉进入响应状态。各乡镇政府要加大高火险天气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各村屯包保干部及村社主任,通过广播号召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看好自家造林地,做到防火区内不用火,出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进行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调度工作。森林高火险期内,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班,对于特殊情况确须外出的,要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外出期间委托其他领导代管。值班人员要熟悉森林防火业务,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非防火人员代岗现象。遇有火情,要及时报告,报扑同步,实施重兵扑救,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临火灾现场,坐阵指挥。对于迟报、瞒报或组织扑救不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