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指出,今年要加快推进市、县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全省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同时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省级收费目录清单。
《安排》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等行为,严肃追究行政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和省辖市政府工作部门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