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

   2016-04-19 850
核心提示:《安排》强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
       《安排》强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烦琐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

  《安排》要求,政府常务会议全年至少要听取两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次数全年不少于4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全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安排》还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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