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103微克、60微克、55微克、42微克,同比下降21.4%、25.9%、26.7%和14.3%;优良天数66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3天,优良率72.5%,同比提高13.7%,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了6天。
据市气象环保专家分析,一季度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之所以明显改善,是有利的气象条件与多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综合作用的结果。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环保部门采用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单位的“双随机”监管模式,切实加强对燃煤设施监管,对燃煤锅炉全面开展排查监测,坚决杜绝冒黑烟现象。与公安、交通、环保、园林、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淘汰黄标车5017台、狠抓扬尘污染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污染、落实秸秆禁烧政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一季度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全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年度计划各项措施,扎实推进“压煤、限车、抑尘、禁燃”等重点工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