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增加有效的中高端技术供给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长足进步,也形成了一定的积累。但从总体上看,当前我省科技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科技创新在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的推动、引领、聚合作用还不够大,科技创新发展在结构调整上形成的新动能还不足。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科技创新工作,必须把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以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为重要抓手,着力优化创新生态,着力补上创新资源短板,着力强化创新对提高供给质量的支撑,更好发挥科技一个生产力、创新一个动力、人才一个资源的作用,为全省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战略转型,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当前,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力求取得突破:
一是抓技术创新,科技引领产业升级。要抓住攸关全局发展的产业链关联技术,组织动员各方面优势力量,合力破解产业高端发展技术难题,依靠科技创新扩大有效和高端供给。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许多成功经验,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支持泉州市深入实施“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推进数控与智能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机器换工,打造“泉州制造2025”实践范例,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广;从供给侧入手,支持莆田华峰集团通过技术、产品、业态、营销、管理等创新,加快发展高端鞋服面料材料及其上下游产业,带动传统企业从容地应对困境、突破重围。我们紧紧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在省政府出台的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和全省“十三五”规划重点方向上精准发力,积极支持我省集成电路、VR虚拟现实、超级不锈钢、植物工厂、新一代汽车电池等前沿技术研发,针对不同行业和区域的实际状况,集中省市力量,推动各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依靠科技创新真正做强1至2个产业,合力打造区域创新发展引擎。
二是抓平台建设提升,加快壮大创新驱动内核。一个地区的创新平台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其创新能力和驱动发展动能。应当看到,我省创新平台少、研发创新力量薄弱,这也是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要补的短板。因此,各级科技部门要下大力气引进和汇聚境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在那些国家急需、我省又有产业优势,能拉动经济增长,下一步可能取得突破的领域规划和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的科技创新平台。经验表明,机制灵活的科技大平台往往可以汇聚一批一流人才,承担重大项目,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从而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我省依托大项目建设大平台,近期已经和正在建设的有: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清洁安全核能创新研究院、光生物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中船重工厦门材料研究院,晋江哈工大机器人研究中心,宁德青拓集团不锈钢产业研究院,福州集成电路产业研究院,莆田华峰运动鞋面料、海山挖掘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福州大学的数字福建、光催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厦门大学的石墨烯、疫苗产业技术研究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康复产业研究院等。这些研发创新平台,必将在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增加中高端技术供给、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阶段,我们将用好用足省政府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继续通过省部、省院共建形式,争取国家在闽布局建设一批大项目、大平台;主动对接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和央属企业,引进设立重大研发机构;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支撑全社会创新活动载体,培植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
三是抓新模式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创新驱动的“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从我省实际出发,一方面,要推动高校科研单位完成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加速科技成果引进吸收再创新,想方设法增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有效科技成果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成果转化的“需求端、供给端、平台端、服务端、环境端”同步发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当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若干规定,梳理和制定我省相关政策,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培育“互联网+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新业态,推广开放式研发创新模式,拓展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的平台功能,大力促进科技资源汇聚和成果产业化应用。强化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落地的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鼓励银行资金、创投基金、保险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同时,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争取与科技部共建海丝科技合作中心,打造“一带一路”科技合作大平台,服务支持国家自贸区、福州新区和海上丝路核心区建设。
四是抓创新主体培育,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是经济与科技的关键结合点,是活跃的创新主体。培育大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企业,是培植新经济发展动能、有效增加优质产品供给的基本落脚点。目前全省89.5%的研发投入由企业完成,84.2%的R&D活动人员集中在企业。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以下内容:(一) 组织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计划,五年内培育10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从中产生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对入库培育企业优先支持,其投入的研发费用,按当年实际发生额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同时,财政给予实际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同量资金奖励。(二) 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抓住国家放宽认定条件的有利时机,优化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管理规程,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辅导与跟踪服务,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三) 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优惠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同时,重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人才聚集和基础支撑作用,提高源头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化改革试点,与企业联合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探索建立省属科研院所科研绩效评价制度,提升科研院所原始创新和技术转移能力。
五是抓创新生态构建,形成全社会创新大潮。当前,要大力推进福厦泉示范区争创工作“后一公里”冲刺,力争早日获批建设。以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福厦泉高新区产业优势,推进创新资源向示范区汇聚,在福厦泉三地抓紧新建一批省级以上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强化高新区与自贸区在创新发展中的叠加效应,努力建设成为辐射东南亚、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抓好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和效应发挥。抓好“双创”服务,落实支持“双创”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扶持推动“双创”平台载体建设,建设创业导师队伍,提升众创空间服务功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使之真正成为各类“双创”人才充分施展才华、实现创新创业创造理想的聚集地和“梦工厂”。落实财政科技投入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的政策,促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确保实现全省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