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加强日常监管。3月30日上午,昌邑区左家镇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分发了法制书刊,共同学习了《长安》杂志的法制文章,以及时代楷模——吴亚琴的先进事迹。大家在学习过程中深受启发,并且写下了读后感。
司法所授课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谈话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求矫正对象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集中教育学习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分发了法制书刊,共同学习了《长安》杂志的法制文章,以及时代楷模——吴亚琴的先进事迹。大家在学习过程中深受启发,并且写下了读后感。
司法所授课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别谈话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求矫正对象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集中教育学习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