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担保不弱化、不欠息的小微企业,落实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政策措施,对仍具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要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过桥”、调整重贷主体等多种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要认真落实利率政策,规范银行服务收费,适当下放工业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减少流程,缩短审批链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对省级重点节能减排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提供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要积极稳妥做好信贷退出,维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参与企业破产重组和债务处置中的作用。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金融对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企业转型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瓶颈,推动企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