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安全度过清明节森林防火敏感期

   2016-04-06 970
导读

清明节是每年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昌邑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以高姿态高标准确保清明节森林火险零事故。 一、加强调研调查。 3月

       清明节是每年森林防火的重要节点,昌邑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以高姿态高标准确保清明节森林火险零事故。 
    一、加强调研调查。 
    3月30日,昌邑区副区长蓝永强专程到乡镇调研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有林单位清明节期间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责任区,在4月2日-4日三天,组织机关干部到村社、到山头,切实做到每一个村、每一座山都有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防火单位必须保证每天有一名领导带队检查,必须保证有一台森林防火执勤车巡查,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 众保护森林、保护生态、预防火灾的意识,在进山的主要入口通过张贴宣传标语、防火命令、防火布告等行使进行宣传,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二、加强工作部署。   
    31日,昌邑区召开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副区长蓝永强做指示,强调今年的春防是实现全省36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一个个防期,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根据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长负责制的原则,逐级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森林防火责任。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特别要落实好乡镇干部农事用火的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到地块。对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处理。严格火源管理,坚持依法治火。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严查火灾隐患,为防止发生火灾和对空气的污染,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禁止野外焚烧秸秆等可燃物的规定,因此,进入防火期,要杜绝在森林防火区内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特别要加大对停耕还林地、新清收林地等重点区域的野外用火管理,对违规野外用火的,要坚决给予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昌邑区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要把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爱护生态、保护森林作为宣传工作的核心。要利用农村大集、乡村广播站等一切手段经常讲、反复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督查检查。 
    按照昌邑区森防指领导要求,为全面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该区森防指办公室成立两个督察组,对全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4月4日早,蓝永强区长亲自带队到各有林单位队清明节期间值班值宿、领导带班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巡视、巡查情况、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情况、秸秆禁烧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战斗在森林防火一个线的职工表示慰问。 
    在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昌邑区平稳安全地度过了清明节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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