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明确体育健身场所开放原则

   2020-03-19 吉林日报1140
核心提示:吉林日报讯(记者张宽)日前,记者从长春市体育局获悉,该局于3月10日推出《长春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明确了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的开放原则。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开放;室内场地则需要在不造成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开放。其中开放的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3人,室内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

吉林日报讯(记者张宽)日前,记者从长春市体育局获悉,该局于3月10日推出《长春市体育场所复工工作指引》,明确了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的开放原则。

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开放;室内场地则需要在不造成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开放。其中开放的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3人,室内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人数减半执行。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健身、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各项目经营场所,应告知和引导顾客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室内体育场所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换气条件。

室内游泳馆暂缓开放,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馆部分区域不宜开放,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体育场所同样暂缓开放。此外,复工的体育场所均不得提供淋浴服务,并暂缓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团体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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