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9-11-11 吉林日报1020
导读

吉林日报讯(记者王丹 实习生程佳雯)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吉林省2018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结合全省实际,我省制定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吉林日报讯(记者王丹 实习生程佳雯)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推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吉林省2018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结合全省实际,我省制定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9%;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6%;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实际,参照工资指导线上线、中线、下线,合理制定本企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调整和确定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的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参照工资指导线,及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以适当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之前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如原集体合同涉及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重新调整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变更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本月点击排行
大家都在“看”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手机扫一扫,查看资讯
手机扫一扫,掌上查看本条资讯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madeinjilin.com/news/show.php?itemid=28688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