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吉县畜牧业管理局按照《全省兽医工作要点》和检疫监管工作要求,以“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强化动物卫生检疫监管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等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加强动物饲养场、屠宰产地检疫监管 按照“四类场所”监管要求,畜牧局与全县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点)签订动物防疫、检疫监管责任书,每月进行一次核查,重点检查检疫、防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屠宰场动物入场情况、驻场官方兽医依法实施检疫情况。每个乡镇(区)建立一个固定的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一个流动检疫申报点,设立报检电话,配备3名官方兽医、一台执法车辆和车载打印机,方便了养殖户检疫申报,全县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和检疫率达100%。 今年5月份共监督检查动物饲养场、屠宰场52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4余人次、执法车辆52台次。产地检疫生猪18966头、牛381头、羊586只、禽914610羽,屠宰检疫生猪2114头、牛91头、羊30只、禽4300羽。 二、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 县畜牧业管理局加大对引入、过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使永吉县的过境和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5月份,共检查猪2352头、46车次;牛115头、5车次;动物产品:猪产品72.14吨、101车次;禽肉0.7吨、1车。 三、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县畜牧业管理局根据“属地管理、规范处置”的原则,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动物卫生监督所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乡镇(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2016年年初开始每个乡镇配备一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输车,并充分利用运输车收集所辖区域内的病死动物,送到无害化处理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市场。5月份,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猪563头、牛3头、羊3只、禽4039羽。(畜牧局 崔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