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分析:债台高筑、盈利下行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速,钢铁行业去杠杆势在必行
从行业现状考虑,截至2015 年,我国钢铁行业负债总额达43718.70 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66.70%,负债压力巨大;其次,由于产能严重过剩、需求或已达峰值,中长期盈利下行压力较大,钢企自我造血能力有限;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市场化去产能实质性落地,债务违约风险激增。
从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考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二为“去产能”、“去杠杆”。市场化主导的债转股相较其他处理债务的方式,不仅能减轻企业债务压力,为企业的转型升级争取时间;同时还能引入中介机构(银行等),为企业带来优势资源,提高企业竞争力。
钢铁行业去杠杆势在必行;相较其他模式并结合历史经验,“债转股”或是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实施债务重组的佳出路之一。
深度分析:忆往昔“债转股”助力国企三年脱困,看今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政府-国企-银行”三赢
1999 年启动的“债转股”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的如期实现,为本轮设计“债转股”流程、建立和完善股权退出机制、甄别优质企业、改革企业治理结构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相较而言,本轮债转股,强调的是坚持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以实现“债转股”比例的市场化定价和股权退出。
参照1999 年“债转股”标准,加上公开信息,我们设定本轮“债转股”
的实施主体为经营不佳、偿债能力差、市场潜力大的国有钢铁企业;并就此设定本轮债转股过程中的筛选标准,汇总钢企的“公司属性、偿债能力、业绩潜力”三个方面的分数,得到用于评价钢企实施“债转股”可能性的“钢企得分”,并按照总分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我们认为有可能实施“债转股”的钢铁企业为:华菱钢铁、*ST 八钢、*ST 韶钢、山东钢铁、河钢股份。
我们认为重启“债转股”对钢企有四重利好。一是将“债权”转换为“股权”,减轻了钢企的债务压力,降低钢企负债率,有效避免钢企债务风险的蔓延,;二是债转股后将大幅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钢企净利润,提高钢企的偿债能力;三是促进优质资源整合,推动行业兼并重组;四是银行作为钢企的股东,为钢企的经营注入优质资源,有助于提升钢企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