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保费6月1日起征收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2016-06-01 880
导读

5月3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

 5月3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16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16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16年当年保费。2016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网站直接下载(网址:http://www.jlsi.gov.cn/jls)。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2015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2016年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2016年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按60%、80%、100%标准缴纳2008年及以后年度保费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其中2016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可依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人退休时间,到吉林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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