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5-19 920
导读

新文化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中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吉林省通报

 新文化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中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吉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吉林市粮食局法规处处长刘彦波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5年8月29日,刘彦波在吉林市某饭店为儿子举办婚礼,该市粮食局及下属单位共有29人参加婚礼,刘彦波违规收受礼金1.09万元。2016年5月5日,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刘彦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小时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1日,东辽县副县长唐小时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县交通局运管所公务用车到辽河源镇检查天然气管道施工现场后,私自驾驶该公务用车携其妻子去往本溪,直至5月3日返回。2016年4月6日,辽源市纪委给予唐小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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