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全省酸奶市场的监管,确保酸奶消费安全,今天,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春市对问题“越南酸奶”进行了集中销毁,并对“越南酸奶”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
今年3月29日,媒体报道长春市场上出现可疑“越南酸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当天部署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清查行动。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全省共清查问题“越南酸奶”26621盒,合计555箱,总价值5万多元。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中心的抽样检验,这批越南酸奶中的山梨酸、乳酸菌项目不符合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记者从吉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目前中国和越南尚未确认乳制品卫生证书,任何越南乳制品不允许进口到国内。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凡进口食品在我国销售时,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注有中文标识、经销商和代理商联系电话等信息。经查,这批越南酸奶均没有以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