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严格规范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2016-04-27 930
导读

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桦甸市森防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一

        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桦甸市森防站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一、建立检疫三级网络。为有效开展检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局级、场级、股级检疫网络。要求专(兼)职检疫员、森保员等检疫工作的骨干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全面实施调查登记。一是详细登记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二是详细登记木材生产经营加工厂(点)。三是详细调查基层林场、林业站生产经营木材情况。
    三、规范程序严格检疫。一是对省内调运的林木种苗,严格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出省调运的林木种苗,要严格凭调入地森防检疫机构开具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和《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二是原木、坑木、小径原木产地检疫合格后,在调运时需再次检疫,以免将蛀干害虫带出,造成扩散蔓延。三是为日本松干蚧疫区,禁止黑松、赤松、油松调入调出,以免造成疫情扩散。加强对红松、杨树的检疫。四是春、秋两季在育苗基地,先将被落叶松球蚜危害的云杉苗木的虫瘿全部剪除,并集中焚烧,然后再将所有苗木喷施杀虫药剂后,方可调运出圃。五是严格按照2015年秋季已经检疫合格的苗木,2016年春季再次进行现场检疫,防止看甲地,运乙地,盗取国有树木。六是严禁从美国白蛾疫情发生区调运带土坨的绿化树木。七是对外省调入桦甸市的造林绿化苗木及时进行复检。八是对在检疫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没有取得《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林木种苗生产繁育单位和个人,森防检疫站责令其完善相关档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备案,再受理其报检申请、实施检疫。
    四、部门协作,加强执法。桦甸市森防检疫站在人力不足的情况下,与森林公安、林业稽查大队、木材检查站等联合办案。一是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力打击违法案件;二是森防检疫站经常深入育苗基地宣传检疫法规,对明知故犯者严惩不贷;三是利用木材检查站堵截无证、货证不符、重复使用《植物检疫证书》的调运单位及个人;四是林业稽查大队将不在检查站点的违规调运车辆带到指定地点,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处罚;五是利用当地兼职检疫员或育苗基地知情人对违法违规调运单位及个人进行举报,有力打击违规违法调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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