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部门责任

   2016-04-27 1010
核心提示:14日上午,昌邑区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会上落实了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强调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了
       14日上午,昌邑区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会上落实了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强调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各部门责任,加强了各部门之间联系。 
    一、落实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和昌邑区实际,食安办制订了《2016年昌邑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重点工作安排从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过程监管、落实放心工程、规范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拓展监督渠道、推进社会共治、加强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落实了今年昌邑区重点工作,使昌邑区食品安全工作有抓手,能落实,好开展。 
    二、分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昌邑区被列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单位,为了成功创建示范区,根据近期市食安办下发的《吉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吉林省2016年度食品药品示范县(市、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食安办把各部门任务进行分解,分别下发给各部门,督促各部门做好示范区迎检准备。 
    三、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会上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区长刘靖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中刘副区长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各成员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落实省食药部门提出的“五纳入”。要求监管部门从农产品入市、食品企业产品入市、行业单位原材料采购三个方面入手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强调了应急事件处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重要性,并部署了区人大常委会听取政府关于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和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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