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及时、有效发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近日,昌邑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发放救灾救济资金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救灾救济资金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2013年以来各乡镇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落实整改。
一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申请程序规定执行,包括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批、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公示六个步骤,是否须经村民评议,有无干部包办、干部多占、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受灾群众花名册》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由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民政局备案。
三查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资金,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挤占问题。
四查监督是否规范。是否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3月末起,各乡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自查工作记录,形成自查工作报告。4月中旬,民政局将对各乡镇救灾救济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设定整改时限,责令乡镇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民政救灾救济资金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效能和社会效益。
一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申请程序规定执行,包括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批、民政局审批、审批结果公示六个步骤,是否须经村民评议,有无干部包办、干部多占、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受灾群众花名册》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由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民政局备案。
三查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资金,手续是否健全,是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挪用、挤占问题。
四查监督是否规范。是否开展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3月末起,各乡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自查工作记录,形成自查工作报告。4月中旬,民政局将对各乡镇救灾救济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设定整改时限,责令乡镇进行整改。进一步推动民政救灾救济资金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效能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