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特别关注、着力解决当前工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一是经济减速还没有触底,投资增速降到多年低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幅低位徘徊、后劲不足,出口下降态势仍在延续,工业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二是产能过剩问题凸显,钢铁、煤炭、水泥、建材等行业产能已达到峰值,产能不减、价格疲软,PPI已连续45个月下跌,目前还看不到缓解迹象。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受需求不足和综合成本上升的双重挤压,企业利润下降,亏损面扩大,部分行业全行业亏损,面临倒逼破产的企业增多。四是金融风险隐患加大,企业负债率上升,相互拖欠增多,有的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
做好明年工作的总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全局,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扩内需、促改革、强管理、减负担相结合,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军民深度融合和信息通信业转型发展,强化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率和层次,实现工业通信业平稳增长和提质增效。
主要预期目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能耗降低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4.5%。电信业、互联网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分别增长3%、25%和14%左右。
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供给质量和效率努力 保持工业平稳运行
(1)启动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更多采用后补助、股权投资等方式,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资本,提高投资有效性。选择一批城市和大型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试点。(2)实施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钢铁企业搬迁改造、有色金属企业退城入园等重大工程。积极发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等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等要素投向,谋划推出一批重大项目。(3)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促进轻工、纺织、食品、医药、智能硬件等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服务型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融资租赁、节能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4)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以食品、工业消费品为重点,推广质量标杆经验。(5)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促进绿色建材、钢结构和铝型材扩大使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计划。(6)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落实好已出台政策措施,加快出台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充电设施建设奖补等重大政策。(7)启动农业机械装备、船舶配套自主化、重大应急装备和产品等专项行动,实施第七代超深水钻井平台、船用低速机创新等工程专项,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示范。(8)深入开展“大运行、大平台、大服务、大提升”工作,健全工业运行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机制,密切跟踪重点行业、地区情况,做好监测分析、运行协调和企业服务。指导地方加大财政引导和支持力度,形成中央和地方的合力,协同推进重大工程项目。
( 二)分业施策调整存量 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1)制定实施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建材等重点行业分业施策专项方案,支持困难行业加快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实现产品升级、转型转产、扭亏增盈。(2)抓紧制定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总体方案,协调出台扶持措施,坚持多兼并少破产,妥善安置好职工,引导“僵尸企业”平稳退出。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破局性、战略性兼并重组。(3)多措并举化解产能过剩。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等标准,利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加大特困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力度。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试点。严控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查处风审批扩能。(4)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循环利用等重要环节,实施一批重大改造项目和示范工程。(5)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发布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制定重点区域产业转移指南。实施京津冀化工企业搬迁专项。继续开展产业转移对接活动。(6)加强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建设国际合作工业园、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7)落实中央有关决定,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进一步做好燕山-太行山片区扶贫、定点扶贫工作,加大特色产业帮扶和贫困村信息化推进力度。
(三)坚持创新引领发展 培育壮大高端制造业
(1)扎实推进中国制造2025“1+X”体系,开展城市试点示范,逐步向重点地区、园区推广。完善重大产业工程布局协调机制,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基础大数据平台和任务落实信息化管理平台。(2)实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组成创新共同体,分领域启动创新中心试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年内争取建成2~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3)实施工业强基工程。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突破行动和应用计划,组织示范项目,集中解决30~50项标志性产品和技术。发布2016年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平台和服务支撑中心。(4)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组织抓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实施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尽快启动新能源汽车等国家重点专项。适应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需要,支持专业机构承担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任务。(5)积极拓展高端装备及新材料应用市场。扩大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偿政策覆盖面,推动组建若干重大装备租赁公司。研究建立新材料、关键零部件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6)强化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推进两化融合、5G、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进行动。(7)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出台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国防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办法,推进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实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制发年度“军转民”和“民参军”目录,继续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建设试点。完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 四)瞄准智能制造主攻方向 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
(1)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支持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五大关键装备创新应用。搭建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启动40个标准试验验证项目。推进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建设。(2)继续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确定60个以上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启动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在有色、稀土、纺织、家电、食品等行业分类推广智能矿山、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3)深化“互联网+”制造业创新发展。指导编制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路线图。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加快信息物理系统应用测试验证平台建设,开展行业应用示范。(4)深入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研制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和路线图,制定发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新增300家通过体系评定的企业。(5)增强关键技术研发和支撑能力。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研究制定传感器发展行动计划。加快5G关键技术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重点布局车联网、智能交通等新兴领域。(6)积极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一批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产业集聚区。(7)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工业信息安全政策、标准,开展工控系统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在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