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办法》的资助对象为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电子信息、光电装备、健康医疗机械等智能制造领域项目,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在板芙镇投资新建的智能制造产业项目和新引进的智能制造企业。
获得资助需满足的条件包括,项目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对推动板芙镇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和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投入产出比高,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每亩400万元,年产值不低于每亩600万元,年税收不低于每亩30万元;项目已完成立项程序并动工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办法》介绍,根据不同的投资总额,相关项目或企业将获得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资助,获得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将获得高达200万元的配套资助。根据《办法》,智能制造企业在板芙镇设立研发机构总部或有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年度研发投入额度等级,还将按不同比例获得相应的研发费用补助。
《办法》旨在鼓励智能制造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认定工作母机企业和台(套)装备产品。据介绍,在板芙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智能制造企业,根据在该镇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和税收额度,按等级将可一次性获得高达500万元的技改扶持资金。被认定为国内和省内台(套)装备产品的生产企业,将可一次性获得资助台(套)装备产品售价的30%,高不超过50万元。获得认定为市工作母机企业的,将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